来源:北京股权律师网 作者:欧阳黎炯律师 时间:2016-10-19
指公司因自身的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,可能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规章的强制性规定,而被行政主管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,公司也可能因此就失去法律存续的资格。公司行政强制解散以前散见于各有关的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规章中,新公司法对此在公司解散事由中做出了统一明确的规定。
上一篇: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进行清算...
版权所有 © 2014 北京股权律所网隶属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www.oylawyer.com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14024929号-1
13810660152
添加